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現將《2022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4月7 日
2022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也是全面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的開局之年,做好全省建筑業工作意義重大。全省建筑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充分認識新形勢、準確把握新要求,抓住線上和線下兩條途徑,用好信用和信息化兩個手段,依托政府和市場兩種力量,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強化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有效防范化解風險,以更清晰的思路、更有力的舉措,積極推進建筑業優化升級,增強內生發展動能,完善建筑市場監管機制,持續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安全,著力構建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大力推動建筑業轉型發展
1. 提請省政府召開建筑業大會。提請省政府印發《關于推動江蘇建筑業高質量改革發展的意見》,召開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大會,制作“十三五”江蘇建筑業發展成就主題宣傳片,鞏固提升我省建筑業支柱產業、富民產業地位,以改革創新引領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2. 縱深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深入了解省內建筑業企業參與大型基礎設施試點進展情況,編制印發省內建筑業企業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典型案例集,進一步指導建筑業企業加快向高附加值的軌道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等行業領域拓展。推動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措施落地,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出臺的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資質標準和指導意見,制定我省配套文件,加強政策解讀宣貫,確保資質改革平穩過渡。調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優化營商環境。
3. 積極推動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發展。研究出臺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在全國率先制定智能建造標準和評價體系,開展智能建造試點,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的創新應用,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智能建造發展模式和實施經驗。充分發揮江蘇建筑業發展研究中心智庫作用,加快新型建造方式相關研究,按照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目標要求,推進精益建造廣泛運用。繼續指導常州市做好全國綠色建造試點工作。
4. 堅定不移加大“走出去”發展力度。積極對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推動建筑業企業及建筑服務企業穩步拓展對外合作新領域。加快培育我省對外承包工程龍頭企業,提高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建立重點企業名錄和定期聯絡、信息上報機制,推動省內優勢企業和駐蘇央企成立“江蘇國際工程承包產業聯盟”。舉辦2022年江蘇建設領域—澳門·葡語國家推介會,推進我省建筑業企業在東南亞、葡語國家和港澳地區的市場開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適時舉辦長三角數字建筑高峰論壇、省外江蘇建設領域推介活動。積極做好2021年度出省施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揚工作,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頭作用,激發出省施工企業及干部職工積極性,促進省外市場更好更快發展。
5. 有力推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試點工作方案》,加強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促進建筑產業工人數量和質量有序增長。加強建筑產業工人權益維護,跟蹤指導試點企業建立科學的建筑產業工人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機制和措施,及時總結、宣傳、推廣試點企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研究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引導施工企業加強技能培訓,提升建筑工人的專業能力和實踐本領。
6. 加快推進監理行業轉型升級。推動監理企業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開展全省監理企業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情況調研,公布一批優質案例,充分發揮典型引領示范作用。在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政府購買第三方巡查服務,拓寬服務范圍,延伸服務領域,形成菜單式的服務指南,促進工程監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著力優化建筑市場運行機制
7. 進一步規范全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市場。強化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落實招投標重點環節監管,加強評標專家管理,規范招投標異議投訴,優化完善省建設工程招投標行政監督平臺功能,推動招投標監管與交易數據的互聯共享,做好省屬集中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管。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行為,持續開展全省工程建設領域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惡意競標、強攬工程等行為,健全源頭治理長效機制。開展全省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典型案例征集和評選活動,組織編寫《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問答》系列手冊。推進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制定《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評定分離”適用范圍,有序推進“評定分離”工作落實。研究制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投標導則等相關規定。推動建設工程招標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強化招標代理機構日常監管,適時開展“雙隨機”抽查,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全省工程招標代理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省建筑工程電子交易技能競賽,發布《江蘇省招標代理機構行業發展報告》。
8. 持續優化工程造價行業監管。穩步有序推進造價改革,制定我省造價改革實施方案,出臺《江蘇省造價指標指數標準》,優化完善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方法。建立健全計價依據體系,制定我省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版清單計價標準的實施意見,發布配套的工程造價數據交換標準,開發計價依據動態調整發布平臺。加強行業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全省開展造價咨詢企業、人員、項目的信用信息歸集,依法公開相關信用信息,適時組織開展“雙隨機”實地抽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不斷提升造價服務水平,重點做好大型國有投資工程的計價服務,優化材料價格信息發布的內容、格式和價格水平,常態化做好計價解釋及爭議調解工作,積極發揮造價服務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技術支撐作用。
9. 穩步推進工程總承包。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探索工程總承包綠色低碳發展方式,促進設計施工深度融合,提高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效率。充分發揮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工程總承包專項的引領帶動作用,大力培育工程總承包單位,征集和宣傳工程總承包優秀典型案例,推動實現從試點到示范過程轉變。開展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風險等課題研究,制定相關計價政策文件,優化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
10. 完善工程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加快推行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加大以保險、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的推進力度,推動建設單位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完善對建設單位的經濟制約機制,壓實工程款支付責任。在充分尊重企業自主選擇權的前提下,推動實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保證金保函全覆蓋。
11. 扎實推進根治欠薪工作。進一步貫徹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治理、聯合治理,不斷完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加大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查處力度,定期發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項目名單,通報整改情況,對實名制管理落實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限制市場準入,推進根治欠薪工作有效落實。
12. 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整合建筑市場信息化工作,提升建筑市場數字化監管水平。進一步發揮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作用,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和公開力度,不斷強化履約行為監管,完善建筑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加強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監督檢查等事項中的應用,根據市場主體信用情況實施差異化監管,充分發揮信用懲戒和激勵作用,切實將信用管理和現場監管聯動起來,探索建立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三、穩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質
13. 持續完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通過宣貫、培訓、調研等方式總結經驗、查找問題,進一步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持續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指導開展工程質量標準化考評課題研究。繼續深入推進質量安全手冊制度,組織編制《江蘇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市政工程之道路橋梁隧道篇(2022版)》和《江蘇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市政工程之燃氣篇(2022版)》,修訂《江蘇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推動實現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覆蓋更多項目。完善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機制,爭取出臺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管理辦法,建立工程質量投訴統計分析制度。做好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工作,做好地方標準編制和宣貫工作,開展省級工程質量觀摩活動。
14. 繼續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力度。狠抓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質量(含違規海砂)監管,督促各地在強化日常工程混凝土質量監督和執法檢查的同時,切實落實混凝土質量專項抽查和監管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守住質量底線。組織全省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強化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經驗交流。加強全省質量監督人員隊伍建設,開展全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工作。優化整合全省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15. 積極開展質量管理改革創新試點。扎實推進住宅工程質量信息擴大試點工作,公布試點地區名單,開展經驗交流和中期評估調研,適時研究出臺我省《關于進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的指導意見》。及時總結各地住宅工程滲漏防控綜合治理水平提升試點工作經驗,復制推廣,形成省級層面研究成果,編制《江蘇省住宅工程滲漏防治導則》,鼓勵將防滲漏相關內容列入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內容。持續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IDI),組織開展《江蘇省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推廣應用機制研究》。貫徹《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方案要求,牽頭開展聯合驗收的規范化、標準化推進工作。開展工程質量風險防控課題研究。
16. 有序做好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積極發揮優秀工程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遵循公開公正、優中選優的原則,規范開展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工作。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年度質量安全狀態評估。
17. 強化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工作。著力推進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綜合報告制度實施。加強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加大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抽查和指導力度,指導檢測專委會開展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制定發布《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年度報告(2021)》。組織開展全省檢測技能競賽活動,開展多層次檢測能力驗證工作,助力我省工程質量和品質提升。
四、不斷提高建筑施工本質安全水平
18. 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深化危大工程的信息化監管,建立危大工程專家論證資源共享、在線選取、工作評價制度。建立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出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標準,進行清單化管理,納入標準化考評,實施智能化監管。修訂省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一案雙查”制度,深化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兩場聯動”機制,要求各市每半年上報一次發生事故項目的“一案雙查”情況。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部署要求,制定出臺我省實施方案。集中兩年左右時間,完善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夯實安全基礎,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9. 持續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推進“三個全覆蓋”,實現全省各地所有縣(市)、區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全覆蓋,實現所有政府投資規模以上新建工程智慧工地全覆蓋,實現所有智慧工地接入智慧監管平臺全覆蓋。依據《建設工程智慧安監技術標準》定期實施智慧工地數據驗證,倒逼集成服務商提升服務質量和品質。按照智慧工地費用計取政策,落實智慧工地建設費用。編制《江蘇省智慧工地建設標準培訓教材》《年度江蘇省智慧工地建設發展報告》《省級綠色智慧工地案例集》等,定期組織智慧工地相關技術交流研討和業務培訓,提高行業對智慧工地相關技術的整體認識度和接受度。
20. 加強智慧工地技術應用研究。開展“智慧工地數據底座技術及應用研究”,解決當前智慧工地建設中數據巨大、對接復雜、數據處理分析難等問題。制定智慧工地技術服務合同文本,規范技術服務內容。實現“智慧工地管理云平臺”與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建工安責險服務等系統平臺的對接、信息共享。開發免費的智慧工地企業端,讓中小企業安全總監通過智慧工地企業端及時掌握前方智慧工地運行情況。加強智慧工地數據分析結果應用,從現有平臺以展示數據為主的被動瀏覽方式,提升為以結果推送為主的輔助監管方式。逐步推進質量、綠色施工、生產進度、物料管控等信息化技術在智慧工地建設方面運用,在南京市、常州市和如皋市等地開展智慧工地技術在工程質量管理等方面的應用試點。
21. 加快打造基于大數據避免用工風險的“建安碼”。在農民工實名制系統的基礎上,通過記錄勞務工人年齡、健康、培訓、違章、職業技能等信息,實行綠、黃、紅三色管理,初步實現對全省施工現場勞務隊伍的動態監管。依托省安管系統對施工現場實現規模以上工地智慧工地全覆蓋、超危大工程管控全覆蓋、項目標準化考評全覆蓋、安全監督線上標準化開單全覆蓋、“建安碼”全覆蓋。進一步完善免費安全教育培訓資源庫平臺,并與“建安碼”模塊聯通,推動勞務工人主動加強學習,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22. 推動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運用市場力量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建設全省統一的建設工程安責險綜合服務平臺,在部分城市先行試點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責險服務平臺與省安管系統、“建安碼”系統和智慧工地監管平臺數據融通,為做好事故預防服務工作打好大數據基礎。待國家層面安責險的管理辦法出臺后,盡快印發《江蘇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意見》,組織召開省級宣貫會議,全面推動安責險落地。
23. 加強既有建筑改造項目監督管理。結合各地將既有建筑改造項目納入監管的實際,針對安管平臺系統錄入項目明顯增多的現狀,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摸清改造項目底數、相關建筑年代等信息,加強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安全監管,切實防范生產安全事故。
24. 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督導各地落實《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指南》和《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監督格式文書(2021版)》。組織起草《江蘇省建筑施工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適時啟動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的考核評價。開展安全監督機構人員業務培訓和業務能力競賽。開展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工作。編制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創新實踐案例,推廣一批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修訂《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實用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