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抬頭憑證屬于可稅前扣除憑證,前提是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符合真實性及合理性等稅前扣除原則,常見但不限于以下:
(1)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藥費票據。
(2)機票和火車票、出差過程的人身意外保險費。
(3)符合職工教育費范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4)員工入職前到醫療機構體檢費票據。
(5)企業為因公出差的員工報銷,個人抬頭的財政收據的簽證費。
(6)允許稅前扣除的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員工憑發票實報實銷,但由于是員工個人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發票抬頭為個人。
特別提醒的是,類似個人抬頭手機發票等支出憑證不能稅前列支。